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005957709(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Q1:房子已经交易,并办理了公证和付款,就是没有过户,这会不会影响财产所有方的利益?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房子未过户,就拿不到房产证。而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归属的唯一证明。如果购房者没完成过户,既不便于以后的房产再次交易,也存在原房东将房子再次销售的隐患。
Q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需具备哪些条件?
回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试行意见》(泉政文[2010]231号),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84平方米)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按3.36人计算,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第二,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第三,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Q3:妻子婚前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吗?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鸿:不能。因为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但是,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继承、赠予的财产可能就不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例如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Q4:因为房子出现漏水,在交房时我拒绝交房。可是开发商一直没处理好该问题,导致房子迟迟无法交房。请问,我可以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吗?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可以。房子质量存在问题,购房者可以拒绝交房,由此而引发的交房逾期,可依据购房合同约定,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