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5月21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张燕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春季起,我省将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发放“资助券”,用于抵扣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帮助他们完成学前教育。据悉,资助券不能兑换成人民币,仅在缴纳保教费和伙食费时才有效。 新政的资助对象分两类:第一类是孤残低保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第二类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等等。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