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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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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毕中 海都讯 从前天开始,晋江市区石鼓路、湖光路、江声路、新华街4处夜市集中经营区域正式开放,摊主应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营业。海都记者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了解到,这次试点共惠及165个摊位,如果效果好,将考虑进一步扩大范围。 根据刚出台的《城区夜市摊点规范管理方案》,晋江中心市区世纪大道等各条主干道被纳入严管范围,不允许设置任何摊点;而诸如上述4条路面较宽的部分道路,则纳入次严管范围,允许部分路段合理设置夜市摊点。4处夜市摊点集中区域都在闹市区,人流量较大,摊点经营以小商品、服装类为主,规定经营时间为夏季18:30~22:30,冬季17:40~22:00,不能挤占道路,产生垃圾自行清理。 “以前执法时老是我来你走,我走你来。”市容中队相关人士介绍,为避免这种尴尬,决定变堵为疏,通过规定时间、规定范围方式对夜市摊点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既能保证那些生活困难的摊主有生意可做,又可避免激化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只要规范管理到位,夜市摊点是一件既便民又惠民的事。“如果试点效果好,今后将在市区合适位置再增设一批夜市摊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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