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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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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兰家华 海都讯 跟随的“老大”出事被抓,知道其做毒品生意,遂趁机潜进其住处偷走毒品和枪支等。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3月,长汀县三洲镇的黄某跟“从哥”到深圳做事。9月初,“从哥”在山东出事被抓,黄某知道“从哥”一直都在做毒品生意,遂潜入“从哥”住处,找到一支钢笔枪、冰毒、麻古和两发子弹。 9月25日,黄某回到长汀,住进海天大酒店,和朋友范某一起吸毒。当天上午10时,长汀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接举报后,在房间内将两人抓获,缴获瓶装冰毒和麻古的混合毒品(2.4克),随后又查获冰毒24.7克、麻古92.2克、一支钢笔式枪及两发子弹和现金3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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