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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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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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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在药店买药 日限额提至200元

N海都记者 黄颖

海都讯 昨日,漳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定点零售药店日消费限额进行调整,调整幅度由原来的日限额100元提高至200元,周限额最高为400元。

2004年起,漳州城镇职工医保可以持医保卡到定点零售药店刷卡买药,但因医保卡没有设置密码,为防止医保卡遗失盗刷,医保部门规定,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每日最高消费额。

今年两会期间,民盟漳州市委建议,有关部门应当适当提高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日最高消费限额,以方便消费者,维护参保人的利益。漳州市医保中心回应,市人社局已关注一些市民的心声,将来采取措施对此进行调整,有可能实行家庭医保账户,或者将每日100元消费限制改为每月最高消费限制等措施(今年两会期间,本报曾作相关报道)。

昨日,漳州市医保中心陈主任介绍,医保卡个人账户主要是为方便市民小病买药,经人社部门调查了解及参保人员反馈,目前,市民在药店买一次药,金额普遍在200元以下,而一次小病如小感冒,治疗周期一周左右,在药店买药花费两三百元。日限额200元,周限额400元,已能满足市民一般需求,不需再寄卡或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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