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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7版:房产周刊/服务·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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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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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N海都记者 林桂平

妻子婚前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吗?”、“拆迁分房,户名为男方的话,如果双方离婚,妻子是否也有份分财产?”、“婚后的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有吗?”……最近,不少读者问询婚后共有财产的问题。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鸿表示,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针对拆迁安置的房产是否属夫妻双方共有的问题,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文娟表示,拆迁房屋是利益的置换,通常房子原来产权归谁,拆迁后的产权也是属于谁。如果拆迁房屋是属于夫妻一方的父辈所有,夫妻俩是无权参与房产分割的。除非是父辈赠予。如果该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所有,且是婚后所得,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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