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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40版:城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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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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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小学幼儿园秋招方案出台

新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老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N海都记者 叶碧玉

海都讯 前日,鲤城区教育局出台该区小学幼儿园2014年秋季招生方案。今年秋季鲤城区各小学将招收一年级新生86个班,其中老城区招生45个班,新区小学招生41个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5人,7月1日起接受入学登记;各公办幼儿园于6月29日至30日接受报名登记。

【小学】

招生对象是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6月22日,各小学将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区户籍儿童 划片招生

7月1日至3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核;7月10日,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与往年相同,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将继续实行各小学划片招生。招生对象包括: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等);

4.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单位集体户的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子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经查证应予招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所在单位证明);

5.军人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入学;

6.符合市、区文件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外来工子女

三证齐全可报名

对于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想报名就读公办小学的,鲤城区教育局也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其父母必须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持有“三证”,即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居住证)、婚育证(已纳入鲤城区计生管理半年以上)和就业证,“三证”办理时间统一截至2014年3月1日前。

【幼儿园】

招收5类幼儿 每班30人

今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将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招生将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6月21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6月29日至30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8日,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鲤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将招收符合政策要求的5类适龄儿童:

1.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证和独生子女证),即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和至少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拆迁证明等);

3.户籍在服务区域内单位集体户的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直属子女,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经查证应予招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所在单位证明);

4.军人子女按有关规定入学;

5.符合规定的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包括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引进的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的子女。

另外,民办幼儿园将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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