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005957709(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Q1:交房时开发商需提供哪些证书?
福建泓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蔡栋梁回复:交房时开发商需提供的内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约定的交房要求为依据。通常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文件资料,得到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Q2:想买一套农村自建房,但是对方没有手续,只能进行公证,请问这样可以吗?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回复:农村自建房除非是同一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才能购买,例如同村的村民。否则,农村自建房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这样的交易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自然也就无法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