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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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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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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原处长双户籍 赃款存别名下
因受贿200余万获刑14年,而其涉案账户内还有数百万元“难追踪来源”
李学智接受庭审(资料图)

N新京报 东方今报

环保部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因受贿200余万元,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前日,北京西城区检察院首次公布了该案侦办的情况,透露李学智拥有两个身份证,涉案账户中有存款四五百万元,“除了该案认定受贿数额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前妹夫“帮收钱”

2011年12月,环保部纪委向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举报称,李学智在河南进行环保核查的过程中,向被核查企业索要贿赂共计193万余元人民币。

西城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牛鹏飞介绍,接到举报后,检察院反贪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帮助”李学智在河南“收钱”的,还有李学智的前妹夫刘晓庆(另案处理)。于是,反贪人员决定从刘晓庆身上找些线索。

牛鹏飞称,他们查到了刘晓庆名下有一处房产,但主要付款人是一个叫李学才的人,“当时我们以为李学才是李学智的一位亲戚”。但通过调取李学才的身份证,发现上面的照片和李学智一样,“二李”原来是一个人。

双户籍“都是真的”

相关调查证据显示,李学智在辽宁葫芦岛服役任职时,“拿到”了一份转业推荐信,他用这封信到葫芦岛的公安机关办理了一个“李学才”的户口。他转业在北京落户时,又获得了“李学智”的北京户籍,两个户籍“都是真的”。

“李学智所有受贿的钱,都存在李学才名下的银行账户。”牛鹏飞说,当检方人员调查该账户时,发现里面有四五百万的存款,“除了法院认定的200余万元受贿款外,其他的钱都很难追踪来源”。

日前,李学智因受贿罪,终审获刑14年。

□揭秘

“不拿出300万,就整死企业”

李学智被指向河南一企业索贿,称是给“大领导”

公诉机关指控李学智收受的最大一笔款物,来自河南省新乡市新亚纸业董事长宋某的190万元及三星手机5部。

宋某出庭作证时说,2011年1月13日,李学智带队进入新亚纸业检查,称企业环保偷排全国罕见,企业当天停产。宋某说,他的企业没有偷排,想找李学智说明情况,而李学智要求他单独去宾馆见面。

1月18日,宋某先拿10万元去找李学智,但李学智说得拿三五百万。他随后又送去30万元和5部三星手机,但李学智说已经和大领导汇报,让再拿300万元给领导,“他说少一分就整死新亚”。

2011年1月20日晚上,新亚纸业6位董事就此事临时召开“特殊”会议。在商议是否应该给付李学智300万元时,参会者认为“这钱得给他,企业目前近30亿的资产,如不出300万有可能被整死,停产一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00多万,企业拿300万与30亿赌不划算”。会议还决定300万在春节前后分两次送出。

宋某说,2011年1月23日,他带着150万元现金来京想与李学智说的大领导见面,但最终没能见到大领导,只见到一个像“小混混”的男子,“李学智说是领导的司机,但我看不像”,宋某说,他被要求签署“保证书”,承诺企业不再污染环境,150万现金被李学智拿走。宋某说,整个过程他有上当的感觉。

庭审中,李学智认为宋某一派胡言,但承认所谓“领导的司机”即前妹夫刘晓庆。

李学智,1964年出生于辽宁省葫芦岛市,18岁时应征入伍;2007年,李学智从部队转业,进入环保部工作;2009年3月,李学智被任命为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办公室主任兼人事处处长;2010年6月起任督查三处处长。2012年1月5日,因涉嫌受贿,李学智被刑事拘留,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1月19日,李学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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