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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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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追踪之“污水侵入永丰溪 死鱼一片”
立案查处中 纸浆厂照排污水
工厂法人代表、村主任妻子被刑拘;南靖县环保局要求7月前处置废水
污水再次偷排进永丰溪,溪水一半深褐一半碧绿

N海都记者 苏禹成 梁政 文/图

核心提示 本报独家曝光的污水侵入永丰溪一案(详见本报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5月23日相关报道),近日有了重大进展。昨日,记者从南靖公安局获悉,该工厂法人代表黄某花因涉嫌污染环境,已被刑拘。这是南靖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

不过,此案查处风头中,却有令人十分意外的情况发生。昨日,海都记者重走现场,发现纸浆厂污水仍在偷排。永丰溪中,溪面明显呈现两种颜色,一半深褐,一半碧绿。而工厂里,4个废水池依然盛满废水,散发恶臭。

对于再次排污,南靖县环保局局长徐其山称,他们也很惊讶,“昨天去看都还没发现偷排”。他们要求厂方在7月前处理好废水池,并将依法展开进一步处理。

【查处】

涉污染环境 村主任妻子被刑拘

南靖公安通报称,龙山镇宝斗村这家纸浆厂,使用未经防渗漏处理的土坑存放废碱液(亦称“黑液”,属危险废物)。废碱存放池外,还有一根排水管直通场外河道。南靖警方查出,该加工厂老板黄某花于2013年1月开办此厂,在浸泡破碎的竹丝过程中,会产生废碱液,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露天的沙、土坑(没有经过硬化、防渗漏等特殊处理)。经监测,厂区外管道渗漏液污染了水源。6月10日,黄某花因涉嫌污染环境,被南靖县公安局刑拘。这是去年污染环境入刑以来,南靖首例因污染环境入刑案。

经办此案的南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阮大队长称,黄某花是该村主任陈某辉的妻子,之所以刑拘黄某花,是因为她是该厂的法人代表。

而该厂开办的时间,与海都记者此前从村民了解的有出入。他称,该时间只是初查了解的,下一步将继续展开调查。

【意外】

污水还在偷排 溪面呈两种颜色

调查正在进行中,却出现意外情况。昨天上午,一村民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称,纸浆厂的污水又在偷排。

昨天下午2点半左右,海都记者再次赶到现场。工厂中,沤浆池内浸泡的麻竹已经处理,乌黑的强碱液也已清空。但是,4个废水池仍屯蓄着满满的废水,上面附着一层白色泡沫,散发阵阵恶臭。水面上,不时有水泡冒出。此时,工厂里没有工作人员。

记者绕到原本偷排废水的暗渠,眼前的一幕令人吃惊:大量黄褐色的废水正从暗渠排出。暗渠上有几根枯萎的树枝遮挡。再往永丰溪岸走,溪面上明显呈两种颜色,一半深褐、一半碧绿。随着暗渠废水不断排出,浑浊的溪水缓缓向下游流去。

随后,海都记者继续走访,发现在工厂上游一公里处,溪水碧绿,清澈见底,两头水牛在溪水中泡澡;而在下游一公里处,呈现明显的黄褐色,不仅漂浮着白色水泡,岸堤上还有几条死鱼。

【监管】

南靖县环保局:7月前处置废水

昨日,海都记者将再次排污的情况反馈给南靖县环保局,该局立刻派人赴现场查处。

南靖县环保局局长徐其山称,污染事件发生后,他们一方面着手介入调查取证,并按照法律规定,将本案移交到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此外,还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巡查,“防止遗留现场的几个废水池偷排或者溢出,昨天去看都还没发现偷排”。

徐其山称,针对现场遗留的几个废水池,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已经要求厂方在7月前,对这些危险物品进行妥善处置。此前,厂方找了一家公司来处理,但这家公司没有相关资质,被环保局驳回。

对于再次排污,他也表示意外,很惊讶。他称,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展开进一步处理。

□说法

严重污染环境 有14项入刑标准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杨建亮律师介绍,我国1997年《刑法》就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调整为“污染环境罪”。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要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责,需要达到“严重污染环境”的程度。去年6月,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入刑标准: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3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等。

刑法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刀短评

顶风再排污水 这胆子谁给的

N苏佐佐

九龙江是漳州人的母亲河,而永丰溪是九龙江支流,最终汇入西溪。

永丰溪污染事件经本报曝光后,漳州与南靖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端了工厂,也抓了人。不过,令人十分意外,一个多月后,一边是部门在立案查处,一边是光天化日之下继续排污。

这样顶风作案,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藐视?又是谁给了这么大的胆子?

南靖县环保局一直称依法办事。可事情过去1个多月,永丰溪上,一半黑褐一半碧绿的溪水却如巨大的讽刺。身为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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