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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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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综合 海都讯 昨日,中国证监会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决定对奥赛康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中金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宣传奥赛康估值不高、后市看涨的言论,诱导投资者高价申购股票,违反了有关规定。证监会出具的监管警示函已送达中金公司,后续证券业协会还将对中金公司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事件回顾 发行价72.99元 奥赛康暂缓发行 1月9日,中金公司保荐和承销的奥赛康公布72.99元的发行价,对应2012年静态市盈率67倍。奥赛康如果以上述价格发行,将导致实际募集的资金量远超招股书中载明的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按照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公布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超募部分必须相应转售老股。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实际募集的资金将得到控制,同时老股东得以套现。但是由于奥赛康的发行价格过高,为了防止超募,老股转让比例达到新股的4倍,引来舆论关于老股东高价套现的质疑。1月9日接近午夜,奥赛康的发行人和承销商紧急发布公告,宣布发行暂缓。 证监会叫停了奥赛康的发行之后,一面出台新规,一面派出200人的核查队伍,调查奥赛康等新股发行过程中有无舞弊行为。 □相关链接 沪港通试点规定发布 单个投资者 持股不超10% 证监会昨日还发布了沪港通试点若干规定,明确了持股比例、交收货币等事项,对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资料保存提出了相关要求。根据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对单个公司持股不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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