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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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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邱文峰 海都记者 陈晓婷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警方决定从7月1日起,对泉州市区南俊路、东湖街部分路口实施高峰期交通管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高峰期经过这两个路口时,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具体如下: 一、南俊路与广平仓交叉口。每日7:30~8:00,11:00~12:00,14:00~15:00,16:30~18:00禁止车辆由南俊路驶入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方向。 二、东湖街的侨乡体育馆3号门路口。每日7:30~8:30,11:30~12:30,14:00~15:30,17:00~20:00禁止车辆由侨乡体育馆3号门左转进入东湖街,禁止由东湖街左转进入侨乡体育馆3号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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