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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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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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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7所本科高校调整学费
每生每学年 上涨1000元

N海都记者 陈蓉

海都讯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7所公办本科高校基准学费,每生每学年调整1000元。这7所大学分别是:福建江夏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根据新政策,这7所高校学费标准将进行归档调整,即一般专业由每生每学年(下同)3000元调整为4000元,医学类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艺术类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第二个档次学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已越来越对这7所高校教育的持续发展带来影响。”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共20所,其学费标准分成两个档次: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厦门大学等13所公办本科高校为第一档次学费标准,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下同)4200元,医学、飞机工程类专业5200元,艺术类7200元;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福建江夏学院等7所高校为第二档次学费标准,即一般专业3000元,医学类专业4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这7所高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现已执行了14年一直未作调整。

“新的学费调整后,还要严格要求高校建立困难学生就学保障制度。”有关人士表示,高校每年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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