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天真 尤燕姿 通讯员 蔡长江
海都讯 昨日起,晋江警方下发通知,开始全面停止向交通违章或违法车辆收取拖车、称重检测、检验鉴定和保管等费用。这意味着,交通违章或违法车主只需缴交相应罚款,其他费用全免。
另外,暂扣车辆停车场由原来的10家缩减为择优选定的5家(详见表格)。市民如遇到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10”电话投诉,晋江警方将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
福建省公安厅此前已下发相关文件,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突出问题,决定从今年6月12日起至8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九个不准”,其中一条,就包括不准乱收费。
【免费】
晋江财政
每年多支出千万元
晋江警方介绍,前期征求市民意见时,呼声比较大的是暂扣车辆的乱收费、汽油被盗等问题。根据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一天的停车费,摩托车5元,小车10元,货车根据大小,在20~50元不等;拖车费则根据公里数来计算。但实际操作中,市民时常遭遇各种天价停车费和拖车费。
晋江交管大队综合科副科长杨猛介绍,此前行政暂扣车辆的相关费用,都是由当事人承担,现在将由晋江市财政买单。晋江警方已打报告申请专项经费,“预计每年要多支出千万元以上”。
据悉,省公安厅下发的“九个不准”文件,是在发现“五类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目前,泉州市公安局根据后者制定了相关交通执法乱象整治方案,目前还在摸排阶段,市民可拨打110和12389参与监督。
各种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必要时,对责任人员予以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经查属实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单位主要领导一律予以责任追究。
【停车场】
5家停车场签承诺书不乱收费
杨猛介绍,此前,因为机关单位不能办企业,晋江全市的暂扣车辆,主要寄存在10家社会化管理的停车场中。“社会化管理的停车场有不少好处,也有其弊端。”因为公安机关不是它的上级单位,不能直接管理或进行业务指导,只能起督促作用。这也是造成停车场乱收费的原因之一。
今后,晋江全市暂扣车辆将全部寄存在择优选定的5家规范化经营的停车场。原来的暂扣车辆将进行一次清理,已达到报废、销毁条件的车辆登记造册,经公示报批核实后销毁;对发生事故尚未结案的暂扣车辆、违法车辆还没处理放行的,近期将移交给新寄存停车场。今后,各交管中队或派出所暂扣的车辆,都将寄存到对应的停车场。
“这5家都是由晋江市保安公司与私人入股联营的,管理比较正规,以前收到的投诉也相对较少。”杨猛表示,因为保安公司有国企背景,管理比较规范,公安机关也能对它进行业务指导。目前,晋江警方已经与这5家停车场签订了承诺书和保证书,承诺不进行乱收费或不偷油,并进行规范经营,统一着装。违反的话,警方将追究相应责任。
省公安厅
查五类突出问题 市民可监督举报
下达罚没指标。以不切实际的“每月需查纠道路交通违法目标任务”和“警务队需完成考评数”等方式变相给民警下达交通违法罚没任务指标;将交通违法罚没款与单位经费、民警奖金、福利挂钩或变相挂钩;通过耳目费、办案经费等名目将罚没回拨款分发给个人。
随意认定违法事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将实际存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转换为其他不记分、罚款金额低的违法行为;虚构违法事实,随意认定交通违法行为。
违规处理异地违法。为增加当地交通罚没款收入,出台以耳目费等名义返利给社会中介人员的政策,利用中介人员吸引外地车辆到本地大量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
涉案财物管理混乱。向当事人收取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涉案车辆拖移、停放、称重检测和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等费用;委托的停车场、过磅站点未按标准收费、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无经营收费许可、计量监督部门年度检验合格证明等。
车驾管业务办理不规范。在办证过程中是否存在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牌证;为未经检验(包括用其他车辆替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擅自收取照相费、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或者强制推销车牌架、三角牌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未经考试或降低考试标准核发驾驶证、徇私舞弊、渎职失职行为等问题。
其他执法不规范行为。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未称重就处罚、未卸载就放行;违规扣留车辆;交通协管员、文职人员违规参与交通执法工作;未落实“缴罚分离”,违反规定当场收取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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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停车费乱象
●去年5月,南安康龙停车场内,一辆在该车场内停放54天的事故小车,被工作人员以30元/天的收费标准(依规,小车收费标准应为5元/24小时内),开价要收1700元停车费,车主万先生三次砍价,仍被要价1000元(依规,实际应收270元),超标逾三倍。记者介入后,经过协商,康龙停车场最终同意全数退还向万先生超标收取的730元。
●去年6月,泉州丰泽区南祥停车场对一辆电动车车主陈先生收取超标10倍的停车费。陈先生去取车时,停车场提出按10元/天收费,陈先生“砍价”至5元/天,共交了600元。而根据泉州市现行行政暂扣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陈先生这种电动车,对应的收费标准应为0.5元/24小时。记者介入后,经丰泽区物价局协调,停车场最终退还陈先生500元。
●去年7月,南安石井一家无牌无证的山寨停车场,车主超载被扣车后,当日去取车,竟要被收取4800元的“入场费”和“盘货费”,本报记者介入后,经过民警协调,只交40元就取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