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娟
海都迅 路面停车位是否要收费,新停车场该建在哪里合适?昨天上午,泉州市政府和泉州市政协召开2014年联席会,一场特殊的讨论由此展开。此次会议首创事前协商机制,将政府即将要发布的一些关系民生的重要事项,事先和政协协商,利用政协贴近民生的优势,提高决策的实际可操作性。
这场讨论,是关于泉州市即将发布的两份“新规”:中心市区停车场所服务和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停车场所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会上,市长郑新聪要求,相关部门要吸收建议,做好前期摸底并赴外地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后再予以实施,原定于7月1日实施的时间暂缓。
会场
多位委员有备而来
建议学习外地模式
昨天会上,多位政协委员都是有备而来。原来,为了确保事前协商的效果,会前,政协委员们已收到两份征求意见稿。昨天会上,多位政协委员都提前做好了功课,手持一大叠材料发表意见。
泉州市政协委员蔡长谋认为,泉州停车管理可借鉴香港经验,他一口气提了5点建议。在他看来,政府可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可大大节约空间。与此同时,建立智能化停车系统,并按香港模式,在繁华道路上规定停车时限,引导市民往地下停车场停车。他建议,政府还可以开发停车诱导系统,通过智能手机、导航系统等就能知道附近有多少停车空位,减少因停车在路上逗留的时间。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停车场,他则认为,优惠扶持力度要加大,这才能激发社会力量前来投资。而部分空置土地可以短期租约的形式租做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题的见效较快。
他还提出,山东济南市推出不同停车泊位类型及协调单位开放内部停车位等模式,也值得泉州市借鉴。
焦点 路面停车位收费 建议经过听证环节
路面停车位,到底该如何收费,昨天的会上也引发讨论。在征求意见稿中,交巡警部门认为,路面停车位原则上采取计时收费方式,尚未具备计时条件的采取计次收费方式。
昨天会上,有委员介绍,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目前路面停车位有收费的约占4成,都是计次收费,其余则都未收费。是否收费,应该经过探讨和听证等环节。
对此,泉州市政协主席杨俊峰也认为,路面停车位是否该收费,是计时收费还是计次收费,都要充分听取民意,一定要慎重。包括,红线范围内的路面停车泊位,是否要收费,也值得探讨。
回应 暂缓原定实施计划 融合建议完善修改
政协委员的这些建议、意见,引起市长郑新聪的高度重视。郑新聪在会上表示,市政府之所以和市政协建立事前协商的机制,为的就是将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发布后,能够更贴近民生,更具操作性。
对于委员们提及的停车诱导系统等建议,郑新聪要求,今年“智能交通”建设中,要将其纳入计划中。在他看来,停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政策制定也一定要成熟后方可实施。
郑新聪要求,暂缓原定的7月1日实施时间,并布置了下阶段4项工作:首先,要抓紧资源普查,相关部门根据现有小区、潜在资源等分类,进行全面普查,还要考虑什么样的停车场要收费等事宜,并对现有收费乱象进行约束;其次,抓紧前往济南等地学习,借鉴当地的成功经验;再者,抓紧修改意见,要将委员们提的建议融合其中;最后,从便民服务的目的出发,抓紧深化规划。前三项工作要求在7月底完成,最后一项,于8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