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7月4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01版:今日要闻

  1. 版面导航
2014年7月4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泉州市纪委通报 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N海都记者

海都讯 日前,泉州市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鲤城区人民法院浮桥法庭庭长李连泉私设“小金库”问题。鲤城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款项缴交区财政。

丰泽区科技局局长郑向东违规公款接待问题。丰泽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违规费用。

丰泽区地震办公室主任庄子珩违规公款接待问题。丰泽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违规费用。

泉港区界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跃民违规审批公务接待等问题。泉港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泉港区民政局局长柯富华公款购买土特产及违规接待问题。泉港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违规费用。

石狮市民政局局长陈清璜用公款购买花卉及发放蛋糕券等问题。石狮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有关人员退还费用。

德化县盖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远平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德化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苏继军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扣发年度全额绩效奖金。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2014年以来,泉州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数95个,处理121人,党政纪处分41人。之前已向全市通报了4批12起典型案件。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