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肖和勇 林深圳 实习生 陈香萍 文/图
海都讯 最近,龙海市区建发·美一城小区二楼的业主有点烦,因为开发商计划把一楼沿街店面的空调室外机都放到二楼露台。
业主认为,开发商此前称露台是有偿赠送,业主有使用权,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权随意占用露台,且多次向开发商反映,仍无回应。
小区的开发商是福建兆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昨天,海都记者试图联系公司负责人,被告知对方不在,且其手机未接听。
对此,昨天,龙海市房管局开发股负责人张先生表态将介入协调。
业主:交房前,2楼露台被安铁护栏
建发·美一城小区,在龙海市区紫崴路和平宁路交会处,共9幢,一期1幢至4幢今年5月交房,二期6幢至10幢上月底交房。小区一楼为沿街店面,二楼均配有露台。
2幢业主曾女士说,因看中2楼客厅外配了一个面积208平方米的露台,去年1月,她买下这套面积118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开发商称露台是有偿赠送,业主有使用权,与3楼同户型相比,为了获得这个露台的使用权,曾女士为此多花了15万元。当时,曾女士去看过房子,露台已建好,开发商在露台边沿配套了铁护栏。可没想到,去年底,再去看房时,发现开发商在露台上修建了一堵水泥墙,水泥墙与露台边沿的铁护栏间距约1米。
对此,开发商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曾女士等业主,开发商打算让一楼沿街店面业主把空调室外机放在二楼露台水泥墙外围。曾女士等10多名业主表示反对。
走访:业主认为未经同意不能占用露台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到该小区3幢2楼看到,该幢二楼所有露台相连,露台与边沿的铁栅栏被一堵约1.5米高的水泥墙隔开。
业主曾女士说,她家露台下1楼,约有6个店面,如果每个店面安装2台空调,那她家露台上将有10多台空调室外机,担心空调机运转时,噪音很大。
多数业主认为,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业主花了钱,对自家外的露台享有专用权,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权随意占用露台。若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客厅外的露台上,会产生噪音;另外,安装、维护空调室外机时,闲杂人员进出,会影响居家安全。所以,建议开发商让一楼沿街店面的业主,把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一楼。但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至今无果。
部门:龙海房管局将根据购房合同协调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到建发·美一城售楼部欲了解情况,但售楼部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且手机也没接,无法告知详情。
当天下午,龙海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说,4日接到业主反映这事就到场调查,并与开发商约定昨天上午到小区召集双方协调,但开发商负责人并没有到场,而是指派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因此协调会没开成。对此,龙海市房管局开发股负责人张先生坦言,首次接到这类投诉,会尽快派人到场了解。后续将根据购房合同,组织双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