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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梁政 实习生 吴芳 海都讯 漳州市区永鸿三湘城小区交房期间,出现了诸多问题:无防盗门、占用公摊等。其中,合同还规定,“买受人应在出卖人交房通知送达7日内办理房屋交房手续。”否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房屋保管金。”对此,业主们表示无法接受(本报2014年7月4日曾作报道)。 昨天上午,漳州永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业主说的房屋与合同不符的问题,开发商将于明天(本周三)给业主回复,作进一步商讨,并且暂时减免房屋保管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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