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7月11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07版:关注/本地

  1. 版面导航
2014年7月11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检察官:漏洞太多了,还有错别字 民警:诈骗手段花样翻新,要提防

这张传真内容不通,还有错别字

记者看到这张所谓的《当事人自我保护条例申请同意书》,确实有杨女士的身份证号,也盖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的印章。最上角写着“保密级别,机密”。

内容大致是,据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二级警司侦查员×××侦查笔录,提议案件当事人身份转换为秘密证人,主动配合及协助本院秘密搜证调查。为涉案情节轻微者依法申请。如未完成,将冻结财产,刑拘当事人。落款有检察官×××、书记员×××的名字。

这份传真文件,看起来有模有样,实际上漏洞百出。

丰泽区检察院一检察官看了后,直斥一眼就能看出是骗子的把戏。首先,文书很不规范,完全瞎措词,读都读不通。其次,检察院不会传真文书给当事人,而是会选取邮递有公章原件的文书。再者,机密的文件,会随便传真吗?会传真给当事人吗?

而稍微有点法学常识或做一些上网搜索求证,也能发现,并没有所谓“当事人自我保护条例”一说;而其抄送单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而实际上,这个单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此外,这个文书有更多明显的文字漏洞。比如,几条内容的序列,居然将“三”误作“二”,致使有两个“第二条”。而文章的“自我保护条例”,则写成了“当我保护条例”。

浮桥派出所民警分析,诈骗分子从网上搜一些检察官、警察的名字,胡乱制作所谓司法文书,确实是这两年来比较新的诈骗手段,目前还比较少遇到,一定程度上能唬住一些人;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泄露,也让当事人能确认对方是公职人员身份。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