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7月1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通讯员 陈英棠 张鑫伟 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被告人吴振华提起公诉。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1年至2014年,吴振华在担任长汀县副县长、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有企业改制承包、企业争取技改补助资金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目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