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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8版:职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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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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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藤总裁班 记录11
轻轻告诉你,哪些税收“红线”不可碰

N海都记者 沈雪燕

核心提示 上周末两天,厦门大学常青藤总裁班第7阶段课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副教授黄德汉为学员讲授了《企业税收筹划》,教授学员们在税收方面有哪些“红线”是不可碰的,有哪些常见问题要避免。

最常见的偷税行为

黄教授介绍说,偷税是违法,当下最常见的偷税方式就是隐瞒收入,签“阴阳合同”等方式,企业如果想持续经营,千万不要做这些事。

“很多企业偷税时,就是在发票上做手脚。”黄教授说,在开发票方面,有些事情一定不能做,一是无交易直接开发票,相关部门在追责界定时,是看双方有无交易来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无交易开发票,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个就是高开票,比如做100万元的生意,开出130万元的发票。这种情况,开票业务与实际业务无关的话,责任会更重。

如何避免“冤枉税”

很多财务人员认为,如果企业没有业务收入,即使有实际的消耗也不必交纳税收,这里面存在很多误区。黄教授举例说,有一家五金企业,他们有一种“样刀”,是给客户试用的,一般无偿提供给客户以后就不会再收回来了。有一回,税务人员来检查时,就问财务人员,这些“样刀”会不会收回来,财务说不会。于是,税务方面就要对此征税,原因是税法规定“物权发生转移的,视同销售”。如果企业能提供这些“样刀”有回收和处理的证据,则可免去这个税。

还有很多人会碰到的赠品和试用装问题,这类物品是否征税的依据是“物权是否完整转移”,比如化妆品推销员,如果把整瓶试用装都送给一个消费者,就可能要交税,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整体给对方,就属于免税范围。

税收筹划要有预见性

税收筹划必须是有前瞻性、预见性的。黄教授说,很多税收筹划在公司成立之初就要开始实施,它涉及公司架构和公司细则,公司营运模式、合同管理和具体业务。按照现在的税法,不同的组织或个人从事相同的经济活动,持有相同或相类似的资产、负债、收益可能面对不同的税收政策,相同或相类似的资产由相同的组织或个人持有、该资产的状态、特质或用途不同可能面对不同的税收政策。

黄教授表示,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的原则主要有:有效的预先安排、坚持一贯性、不恶意安排,准确理解及运用税收法规,符合商业常规和行业规则、兼顾交易各方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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