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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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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 蔡长江 海都讯 今年1月3日,44岁重庆人刘某驾驶摩托车遇险急刹,摔倒在地,遭到一部大货车碾压,致右手截肢。昨日上午,晋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交通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这也是交通法庭首次开庭。 庭上,刘某向肇事司机、事发货车车主公司、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总计724979.93元。法庭将择日宣判。 晋江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负责人祖峰表示,今后,晋江所有交通事故方面的诉讼,都将在交通法庭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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