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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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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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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日起 企业应申报年报

N海都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苏晓晖

海都讯 从下月1日起,在泉州注册登记的内外资企业,应主动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今年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制度。年报内容为企业截至去年年底的有关信息,包含应当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

记者从泉州工商获悉,2013年度企业年报,申报时间从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截止。只要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在泉州注册登记的内外资企业(含分支机构),或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工商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企业,都应当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应当公示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企业经营状态信息等相关信息;而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则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等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信息。年报申报需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www.fjaic.gov.cn),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图标,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相关事宜,也可关注该网站上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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