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魏宇曦 林一旻 王良填
海都讯 海都记者昨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晋江办事处获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不符合《规例》限量要求的食品农产品今后将不得在香港市场销售,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例》的实施可能对泉州供港的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工业食品等出口食品企业有一定影响。
限量要求涉及近10家泉企
据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例》对进口或在香港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所有可能的除害剂,涉及584种(类)食品农产品。虽然《规例》最大限度采纳了内地农药标准,但仍有86%左右的限量标准内地没有制定,其中包括187种在内地已有登记但尚未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
《规例》对各类产品均制定了数十甚至上百条的限量标准,如柑橘的限量标准达136项,对茶叶也作出了47项农残建议限量规定,对水产品中重金属、微生物、甲醛等指标作了明确规定。
来自相关部门的数据,目前,香港市场的食品农产品主要依靠内地供应,其中90%以上的蔬菜、80%以上的活畜禽等由内地供应,近年来,每年内地供港食品农产品货值超过50亿美元。香港是泉州食品的主要市场之一,2014年上半年泉州共出口供港食品82批、335万美元,主要有水产品、茶叶、调味品、糕点饼干等,其中涉及《规例》限量要求的企业主要为水产品、茶叶企业近10家。
出口产品通关周期或延长
据分析,实施《规例》对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影响主要两个方面:一是通关周期或将延长;与香港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势必导致输港产品检测项目大幅增加,检测周期加长。二是企业成本或将上升;为保障供港食品农产品原料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通过强化原料备案基地管理,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加原料农残抽查比例及扩大农残抽查项目,企业质量管理成本将大幅上升。
可登录香港食安网查询
为此,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做好应对工作。一是要掌握《规例》具体要求,企业及时登录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网站(www.cfs.gov.hk)获取《规例》的最新信息,全面掌握最新的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和要求;二是要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控,组建食安员队伍,把好原料进厂关,及时排查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点和隐患,完善自检自控体系、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等;三是要加强原料基地管理,严格执行用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检验检疫及有关部门通报贸易中存在的问题,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