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7月31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26版:城事/相拍报

  1. 版面导航
2014年7月31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土地互换引纠纷
洛江法院强制执行 砍伐68棵桉树

N海都见习记者 喻兰 海都记者 田米 通讯员 颜海容 陈静岚 苏燕东

海都讯 昨日上午,洛江河市镇一块责任田的68棵桉树被一棵棵砍倒,这是洛江法院强制执行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案。

责任田的主人阿华很欣慰,持续了近8年的土地纠纷总算有了结果。他也感到无奈,按理来说,他和阿元还是同个村的亲戚,没想到最后因为这块田变作陌路人。

昨日下午3点多,砍伐完毕,阿华家门口终于不会再被十几米高的桉树遮挡,也不用再忍受难闻的气味了。洛江法院工作人员将桉树运送至村部的空地上,通知阿元的家人来领。

这块责任田,1991年是分给阿元的,但在阿华家门口。为了各自方便,两家口头协商,将阿华位于坝上的一块田与阿元交换。十多年来,两家在各自的田地埋水管、填高、耕种,也相安无事。

2006年,两家人因为一些矛盾闹翻,阿元便想要回原来的田。村镇多方协调,阿元说当时只是借,坚持想要回。2009年,阿元又在那块争议田里种了68棵桉树。被拔了,他继续种。桉树很快长得比阿华家的四层楼还高,气味也难闻,阿华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去年5月,洛江法院判决双方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有效,同时判决被告阿元应当在十日内将树木挖除,将该责任田返还给阿华。阿元不服上诉,泉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月5日,法院限定自动履行的最后期限已到,阿元仍拒不履行。

承办法官苏燕东说,《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阿元所说的“借地”不符合常理和习惯,否则十几年中他早向阿华要了,因此当初的口头协议有效。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