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阮清音
海都讯 7月28日晚,沈海高速福州往泉州方向车道,近20部汽车因路面上存在大量铁条,轮胎被扎破而抛锚(详见本报7月29日A5、7月30日A27报道)。昨日,记者从莆田高速路政方面得知,肇事的车辆已经找到,为一辆从广东开往浙江的客车。目前,莆田高速交警、路政部门已责成客运公司方面,承担相关受害车辆的损失。
据莆田高速路政大队一中队负责人薛先生介绍,当晚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路政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路面上的遗撒物,最快速度消除安全隐患。据来自福州、莆田路段的报警记录,共有18部汽车车胎被扎。随后,路政工作人员在遗撒物中,发现一印有标志的袋子,通过这个标志辗转联系到货物来源——浙江一家公司。经查,撒落在高速路上的铁条为机械零件,当时运载这批货物的是一辆来自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大巴车。前晚10时许,该客运公司的人员来到莆田,认领了该批货物,并解释说,因当事的大巴车比较老旧,当时车门没有关紧,导致整袋的铁条掉落。
目前,交警、路政已责成涉事的客运公司,对其他车辆的损失负责。赔偿标准上,薛先生说,初步商议以每车1000元的标准追偿,赔偿的范围只限事发后有报警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一一与车主联系,再依据修车的相关票据进行赔偿,多还少补。
“没有报警的车辆,认定上存在很大难度”,薛先生提醒,今后若有车主再遇到类似的事件,应第一时间报警,这样除了有助于尽快消除路面隐患外,也可使汽车受损后追偿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