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吴明剑
海都讯 明知是赃物,安徽男子徐某还先后多次向不法分子收购盗来的电缆。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2岁的徐某,以收购废品为生。去年8月~9月间,王某敏等人(均另案处理)多次在石狮祥芝镇4家船舶修造厂实行盗窃,并先后12次将盗来的电缆卖给徐某,案值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