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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冷冷 通讯员 杨思默 海都讯 泉州鲤城工商12315昨日成功调解了一例游泳卡退款纠纷。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自己在鲤城某小区游泳馆办理了一张游泳卡月卡,价值450元,另外同时购买了游泳票20张,每张价值10元,按规定还没有过期。可最近发现,游泳馆停业了。 鲤城工商鲤中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王先生所投诉的游泳馆,因不久前楼上玻璃掉落砸到人,所以暂停营业。经调解,该游泳馆负责人表示,将给客户办理退卡退钱。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应注意游泳卡的使用时限,避免过期浪费;正常游泳卡,如果游泳馆单方突然停止使用,市民可要求退回购卡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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