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锡思 实习生 洪雅琼
海都讯 企业生产要排污,今后可能要付出更大代价。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市将在今年年底完成8个试点行业的排污权核定,老企业可以通过减排腾出指标获利,新企业则可以通过控制排污节约投资;试点行业约360家企业,连同其他行业共约1800家企业,将全省统一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新增、扩建、改建的项目排污指标都须通过交易获得。
8个试点行业 核定4种排污权
记者了解到,全省的排污权工作去年8月就已启动,目前有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文件。
可交易排污权,可以简单理解为,单位都有一定的排污指标,而通过减排措施多出来的,可以通过交易、调剂等形式,转移给其他排污单位使用。
根据政策,目前确定的8个试点行业,分别是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行业,总量指标的进出增减都必须通过交易;新(扩、改)建项目的新增4项污染物总量指标,不再实行总量指标调剂,而要通过交易取得。
被列入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指标,现阶段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些是目前水污染、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在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都是可以核查、可以统计、可以监测的。”泉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
统一收储交易 价格政策未确定
企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影响的却是水、空气等公共资源,目前都是无偿的。
“通过项目环评、验收,就能拿到排污总量指标,不需要交费,能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上述人士介绍,今后企业要获取排污指标,必须付费购买,统一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指标储备工作将由专门的政府机构完成。储备主体分为两种,一是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排污权储备管理机构,第二类是市属企业和中心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污权,其储备主体还在研究。储备对象,主要是关停、淘汰、取缔项目的削减量,企业搬迁的多余削减量,政府投资的减排项目并按比例分成的削减量,通过交易平台竞价购买、协议出让取得的排污权。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最低价格由省物价局制定,价格政策尚未出台;交易价格不得低于其有偿使用费价格。
试点360家企业 年底前完成核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总体工作安排,8个试点行业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共约360家企业,即日启动试点,今年底完成;其他行业现有工业排污单位,约1500家企业,今年完成前期准备,2015年一季度启动,2015年年底完成。
目前,泉州市环保局已经成立了排污权工作机构。除了新(改、 扩)建项目,现有工业企业排污量达到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都将被列为核定对象,即化学需氧量3吨、氨氮0.5吨、二氧化硫2吨、氮氧化物2吨及以上的(均以年排放量为单位)。试点行业于8月10日完成确定排污权核定对象,其他行业于9月10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