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深圳
海都讯 去年4月,漳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工作措施》,明确提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并从用地、税收、人才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本报去年4月8日曾做报道)。
近日,漳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金申领的相关事项。这次,符合条件的单位,到所在地卫生局和财政局申报通过后,即领取政府给予的涉税优惠奖金。
今年的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30日,明年起,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受理申报工作时间,凡项目投产时间超出当年申报时限的,可在下一个年度申报。
按规定,芗城、龙文两区,由其财政局根据市级修改部门审定核准的奖励项目及金额,先行向单位支付兑现,年终再按财政体制与市财政进行结算。其余各县(市、开发区)及漳州台商投资区奖励政策由各地自行办理并兑付。
申报兑现奖励政策需提交的材料为:《兑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奖励政策申请表》、申报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材料统一为纸质(A4)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