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欧新蕊 陈雅玲
海都讯 因琐事,龙海市白水镇47岁的杨某与哥哥发生口角,持镰刀追砍哥哥致其轻伤。激愤的他又癫痫病发,再持菜刀将哥哥砍成重伤。
昨日,杨某因致哥哥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龙海市检察院批捕。但他将哥哥砍成重伤的行为,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又是为何呢?
杨某患有癫痫病将近20年,与60岁的单身汉哥哥同住一个屋檐下。今年5月5日早上,杨某因被哥哥养的鸡啄到脚,与哥哥发生口角。哥哥见杨某情绪激动,知形势不妙从家中跑出。杨某在门口捡起一把破镰刀追砍哥哥。杨某边追边挥舞镰刀,因用力过猛致镰刀刀刃飞出,击中哥哥的后脑勺,哥哥立即头部流血昏倒在地。
此时,邻居来劝拉杨某,很快将哥哥抬进屋内,将房门反锁。但此时激愤的杨某刚好癫痫病发,从窗户爬进屋内,持菜刀连砍哥哥脸部近十刀,后被陆续赶到的村民擒住。经鉴定,杨某哥哥后脑勺的伤情为轻伤,脸部伤情为重伤。
经办检察官说,杨某因受其长期癫痫反复发作,导致智力损害及人格改变,但是对持镰刀伤人行为的辨认能力存在,所以对他这一过程的行为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要负刑事责任。
但杨某持菜刀砍伤哥哥时,已经癫痫病发,对菜刀伤人失去控制力,其行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此后他将哥哥脸部砍成重伤,但他这一行为的刑事责任不应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