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谢洛静 文/图
海都讯 昨日,泉州市民小吴带着身份证和存折,来到某银行泉州分行,领取18年前外婆留给自己的667.5元的本金和利息。
小吴的这本存折,是1996年她外婆办理的,户名写的是小吴的名字,“当时我才上小学,没有身份证,拿户口本办理的”。存折里先是存了700元,随后取出200元,当年底,外婆又存入100元后,就没再动过存折,“两个月前,我妈妈翻箱底时翻出存折,想着放着也没用,就让我把里面的600元余额取出来”。
然而,银行却告诉小吴,由于存折没有录入身份证信息,只能证明户名与小吴名字一样,因此无法为她办理业务。“他们说要跟领导汇报,看怎么处理再联系我。”小吴说,可这一等,就是两个月。
海都记者致电该行工作人员得知,2000年以前的存折,由于未实行实名制登记,只要有户口本就能办理业务,如果存折有设置密码,现在就可以直接拿着本人身份证,输入密码取钱,但“小吴的情况比较特殊,她的存折没有设置密码,因此银行需要妥当核实”。这两个月里,银行查实当年小吴外婆开户的网点,找到当时开户的档案与资料。昨日,工作人员致电小吴,让她带本人身份证来取钱。
“存折放这么多年是比较少见,早些年的存折用户,基本都已经将钱取出。”该行工作人员称,用户如果有多年未使用的存折,可到开户网点要求调取开户资料,“查证上面登记的地址与电话号码即可重新办理业务”,此规定也适用于其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