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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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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胡婧 海都讯 漳州市教育局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在9月10日前,对前期限期整改的民办幼儿园逐一检查验收。对存在重大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截至今年8月上旬,漳州调查漳州市民办园(班)1707所。其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有1500所,占87.9%,限期整改的为207所,占12.1%。 对经整改后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补发办园许可证;对当前在教育、消防、卫生等方面未能符合条件,但经进一步整改能基本达到教育、消防、卫生基本要求的,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颁发临时办园许可证,并限制其招收新生。至2016年底前,通过整治验收取消临时证,更换为办园许可证,基本解决无证幼儿园问题。 此外,还要加强消防检查验收标准,同时做好被取缔无证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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