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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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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见习记者 苏桐轩 通讯员 林真真 海都讯 为进一步激励出租车司机积极做好人好事,泉州市交通委日前出台出租汽车行业好人好事奖励措施,从9月1日起施行。 该措施将奖励泉州市范围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反映社会主义道德和精神文明的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申报方式,主要由各出租车企业做好好人好事的月登记台账,每季度25日前申报并填写《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好人好事情况汇总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的驾驶员,将由出租车企业和出租汽车协会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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