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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杨宝才 海都讯 得知越南老乡量某要汇钱回越南后,4名越南小伙子周某、陈某、阮某及“阿草”(在逃),连夜从福清包车到长泰,当街拦下量某,抢劫28万余元工资款,这一幕被巡逻民警发现(详见本报7月29日A25版)。 昨天,长泰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捕越南籍的周某、阮某、陈某三人。 长泰县检察院认为,周某、阮某、陈某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主观上三人事先曾共谋抢劫对象、抢劫方式;客观上周某联系“阿云”了解作案对象体型特征、行走路线情况,联系面包车,阮某与陈某使用暴力实施抢劫钱款,三人的行为使量某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陷于紧迫的危险性,抢劫行为已经着手;客体上虽未造成量某轻伤或钱物被劫取的损失,但这系因公安机关及时制止所致,是由于三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抢劫未得逞,因此三人的行为均应认定为抢劫罪未遂,以抢劫罪对他们批准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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