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颖 文/图
核心提示 杨勇多次被酗酒父亲打到离家出走一事(本报7月23日起连续报道),昨天中午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播出,节目时长35分钟。
节目中,央视记者走访了漳州市福利院、漳州高速交警、角美派出所相关人士,杨德华工友、杨德华本人及其弟弟弟媳。特约评论员张春蔚、杨文战律师,对此事进行探讨,杨律师认为,杨德华已构成虐待罪,而杨勇妈妈弃之不管,是一种遗弃行为。
律师观点 受邀律师 杨文战
观点1 杨德华已构成虐待罪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或者动恶的方式,在肉体或者精神上进行摧残,情节恶劣的,就构成虐待罪,从看到的情况看,对一个6岁的小孩,长期有打骂的行为,而且屁股上形成27个烟头烫伤的疤痕,这个情节,认为是比较恶劣的,可以构成虐待罪,即使考虑到一些情况,没有按虐待罪处理的话,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处罚。
观点2 能否剥夺监护权?
从现行法律规定是有可能的。
《未成年保护法》有规定,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甚至侵犯被监护人利益,经过教育不予改正,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他的监护权。法院经过审理,可以撤销他的监护权,把他的监护权指定给其他人,让他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但目前实践当中,这个规定并没有完善配套,比如有关人员,可能指他的亲属,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没有亲属的话,可以是有关单位,指他的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单位,但现实中,家庭侵犯很多,却很少单位站出来,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去向法院要求,做出变更监护权。因为法院必须有人来主动提出诉讼。
父亲在儿子的心目中,应该是一座大山可以依靠,但父亲在杨勇的心中,却是一条蛇。家也成为一种噩梦。
在福利院的时候,父亲来接他,福利院不得不让他走,是因为父亲是他的监护人,在他的监护权没有被取消,或者没有其他监护人来主张监护权争议的时候,按现行的法律规定,福利院确实没有权利留下他,只能让他走。除非有其他的监护人站出来,或者说有关部门站出来,说要剥夺他的监护权。
观点3 杨勇妈妈是否构成遗弃罪?
杨勇的亲妈只管生不管养,到现在都不露面,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杨律师认为,杨勇的妈妈弃之不管,是一种遗弃行为,但是按目前的法律规定,也很难追究她的遗弃罪。她不是把孩子扔在大马路上,她是把孩子扔给孩子的亲生父亲照顾。但实际上,遗弃罪是要构成一个严重后果,才会追究遗弃罪名。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相关规定,但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虐待罪、遗弃罪都要构成严重后果,才会追究责任。但没严重之前,要怎么办,这是将来需要完善的。
评论员观点 特约评论员 张春蔚
残忍的监护权
看完杨勇的遭遇后,张春蔚觉得这份监护权“特别的残忍”:杨德华是一个社会的失败者,但他并不是一个绝对没有父爱的人,他还会去找孩子。他还想抚养孩子,但他又无能为力。他的失败最终演变成父爱的一种表现的失败。但是杨勇却不是一个面对失败的人,他会以一种锲而不舍的方式,想到能够给自己庇护的地方,虽然是福利院。
对于杨德华,生活的磨难,可能就仅仅是手心的一根刺,拔掉就算了。但他的一摊乱棋,会让所有人觉得是扎在心口的一根刺,让人喘不过气,他握有的监护权,让每个孩子不幸福,带着他的监护权,又对法理和人伦构成更多的冲击。
对于杨勇而言,是阶段性获得好的去处,让周围人都松了一口气。让孩子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对每一个年轻的公民都有庇护,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对于杨勇,我们呼吁对个案给予帮助,让他走出不幸家庭的失败命运,让他有一个好的未来。
□网友评论
你能像我一样挂念你般的挂念我吗:父亲是个伟大的字眼,然而在小杨勇身上,父亲却如同噩梦般,可见对于他的种种伤害,已经让小杨勇惧怕这个本该爱他疼他的父亲了。
兔妈_小智:没有抚养能力的就该剥夺抚养权,虐待儿童也该受刑罚。
hsk168520jj:小孩子太可怜了,不懂事不懂法,大家要帮助小孩,通过法律剥夺他父亲的抚养权才行。
四毛s11:回到他父亲那里,他这辈子就完了,他之所以逃离,就是因为不想再受伤害,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他,或者听他自己的心里话。留与走,让他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