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吴子桢
海都讯 因盗窃曾被判刑,出狱后,江西人张某和邓某再次拉上同伙,到邻省的长汀疯狂盗窃18辆摩托车。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长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8万元。
张某和邓某都是江西省瑞金市日东乡人,1999年和2009年,两人分别因盗窃罪在广东汕头被判8个月和4年的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邓某又拉上老乡张某,走上盗窃之路。2013年4月至9月间,2人伙同其他3名同伙,从老家窜到长汀县城区的各个小区、宾馆大厦停车场,趁夜作案7起,共盗摩托车18部,价值共计11万多元。
得手后,众人骑着摩托车回乡销赃。其中,张某参与全部7起,邓某参与2起。
在最后一次盗窃得手后一周,两人先后在江西瑞金被长汀县公安局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