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9月12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27版:城事/相拍报

  1. 版面导航
2014年9月12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租车不还——
“要我还车,你先借我2万”

GPS记录显示,十四天都查不到租出小车的行踪

N海都记者 陈邵珣 尤燕姿 田米 通讯员 柯培文 文/图

海都讯 “租我的车不还,反倒要找我拿钱,这是什么道理?”最近,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庄先生,碰上这件郁闷事。

今年年初,租车行开始营业,车行有4部车,其中两部凯美瑞还是刚买的新车。7月2日,惠安人郑某晖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租了一部小车,一次性付清租金,租期一满,便归还了小车。

8月26日,郑某晖又来租车,并指定要一部黑色的凯美瑞。庄先生说,看郑某晖也算熟客,即便他称钱带不够,只付了一天的租金,还是和他签了为期5天的租车合同。

可第二天,庄先生就发现,车上的GPS定位显示,车的位置24小时没变。庄先生回想,7月份客人还车时要回了身份证复印件,这次他没有再向客人索取,郑某晖会不会将车上的定位装置拆了?当他打电话去质询时,郑某晖却让他放心,还分两次将欠下的4天租金汇至庄先生账户上,庄先生才稍稍放心了些。

9月1日,租期已满,多次催促下,郑某晖却没来还车,连GPS也完全追踪不到车的踪迹。庄先生再联系他时,他竟提出,让庄先生先借2万元钱给他,他再还车。

昨天,超过还车期限10天了,庄先生又与郑某晖通了电话,郑某晖还是提出同样的要求。庄先生说,自己连这个客人做什么工作都不清楚,万一借给他钱,他反悔,怎么办?

庄先生只好向洛阳派出所报了警。但是,警方并没有对此事进行立案。民警解释,租车逾期不还,属一般的合同纠纷,为民事范畴;向庄先生提出借款,也构不成敲诈,而目前无法证明郑某晖有伪造证件,将租来的车抵押等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建议,庄先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