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9月15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记者 陈青松 肖和勇 海都讯 8月30日,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超标1.5倍。9月7日,承诺整改期限超过,再检查仍未达标(详见本报9月6日、10日报道)。昨日下午,海都记者从漳浦县环保局获悉,11日该公司新设备安装完成后,氮氧化物排放已达标。 昨天下午,漳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志军说,设在县环保局的在线实时监测数据显示,9月11日下午4时,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12mg/m3,远远低于标准值700mg/m3,并且随后每个时段的监测数据都低于标准值,维持在400~450mg/m3之间,均属达标。11日之后,执法人员连续观察数日,未再发现有超标现象。 “企业排污一旦超标,监测系统都会预警。”王志军介绍,设在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内部的监测系统,跟县、市、省环保部门是联动的。若排放量超标,一般情况下,企业要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备,同时要立即进行整改。环保部门在这期间,也会介入督促整改。 昨天下午,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加工部经理李跃福表示,排放超标并非他们所愿,设备故障在所难免,但他们一直在积极检修维护设备,“现在我们各项指标都达标,没有问题”。至于在第二次检查中,工人又发现一处瓷转轴部件损坏,李跃福称,配件近日将寄达,他们会尽快安装调试好,“这不影响我们的设备运转”。 另外,漳浦县环保局局长李英明介绍,根据漳州市环保局要求,目前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油改气”工程,预计12月底可投入使用。“油改气”工程投用之后,企业的烟尘、硫化物排放量将大幅降低。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