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通讯员 蓝宝峰
海都讯 过年了,龙岩上杭的张某玉进了一批“地雷子”鞭炮售卖,伤了一人后,张某玉仍继续售卖,致使第二人被炸伤。
昨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杭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10月11日,张某玉从他人处购买无合法手续的“地雷子”鞭炮80个并在其经营的食杂店销售。今年春节期间,张某玉以200元价格销售给罗某富25个“地雷子”,后罗某富在燃放时右手被炸伤。
明知自己卖出的“地雷子”炸伤了罗某富,张某玉却认为这只是意外,后来他又仍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华13个“地雷子”。这次,张某华左手被炸伤,二人的伤害程度均为重伤二级。
上杭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玉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鉴于他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