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9月17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26版:城事/相拍报

  1. 版面导航
2014年9月17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两千元水费欠3年 违约金高达1.2万”追踪 泉州工商介入,联系水司与当事人协调
水司将减少违约金

N海都记者 林继学 吕波 实习生 王伟森

海都讯 欠2000多元水费,3年后违约金高达1.2万多元,这让泉州市区宝洲街开店的刘灿颇为无奈(本报9月11日A7版曾报道)。泉州市工商局介入,目前,泉州自来水公司表态将大幅减免违约金。

“违约金太高了,太不合理了。”上周四,当事的店主刘灿带着水费催缴函等资料,到泉州市工商局反映说,2011年店面水管漏水产生2368元水费,如今的违约金已是12043元。当天,泉州市工商局检查支队介入调解,通知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到工商局与当事人协调。第二天上午,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褚副总等人到泉州市工商局检查支队三大队,与当事人刘灿进行协调。

检查支队三大队黄队长说,刘灿所反映的店外水管漏水,因为是在自来水表后,应由用户来买单。“3年前漏水的水费,肯定得由你来买单。”黄队长说。刘灿对此没有争议。

而对于是否故意拖欠水费,刘灿否认说,发生两次漏水,水费都超千元,第二次漏水时手头实在没钱缴;自己半年后曾去交过一次,但当时的违约金已经不少,才最终没有交。

自来水公司供水营业部詹经理解释,收取违约金不是目的,而是促进用户及时缴费,对拖欠水费的用户,自来水公司除了向用户分发催缴函,还会定期提醒和向有登记手机的用户发送提醒短信。

他表示,用户对水费存在争议,如果不是恶意拖欠的,可以向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客观责任的主次因素等上报,并考虑用户存在的客观困难等原因,减免违约金。

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自来水公司同意在用户交清水费后,对水费违约金予以大幅减免。

对于每日按5‰加收违约金,泉州市自来水公司介绍,这参照了别的许多供水企业的标准,同时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时,在文本上手写填入5‰,作为和客户的合同约定。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大多数用户每月水费都在几十元,每日按5‰加收也不高。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