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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5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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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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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提分手,28岁贵州男子愤而杀害偶遇女子
杀人辱尸数罪并罚 一审判死刑
□“女子跑步失踪 翌日浮尸江中”追踪
本报曾作报道

N海都记者 曾炳光

海都讯 2013年8月17日傍晚,长泰武安34岁的女子王某凤出门,到龙津溪江滨路跑步,之后被发现尸体浮在江中。

案发24天后,命案告破。9月10日中午12时许,28岁的杀人嫌犯罗正义在泉州泉港被长泰警方抓捕归案。罗正义称,因女友嫌他穷而分手,他仇视女性。在长泰游荡多日后,恰好遇到跑步的王某凤,便将她杀害(本报去年8月20日N4版、9月11日N4版曾作详细报道)。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当时,罗正义杀害王某凤后,还奸淫尸体。经漳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中院一审以罗正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女友提分手 他开始仇视女性

2013年8月17日下午5多,王某凤和同事林某去长泰武安镇找朋友,当天傍晚6点多,王某凤搭乘林某的车返回武安镇,在镇区的一个路口下车,当时,王某凤还约林某一起跑步,但考虑到要带孩子,林某婉拒了。

谁知,这一别成了永别。之后林某发微信约王某凤吃点心,王某凤一直没有回。而王某凤的丈夫也发现妻子失联了。

第二天上午,王某凤的丈夫来到长泰县公安局报案,民警当天就在武安镇鹤亭村山坪路段河里,发现了王某凤的尸体,并初步分析为他杀。后经提取、比对现场指纹,锁定贵州男子罗正义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13年9月10日在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将其抓获。

罗正义供述,2013年7月底至8月初,他在泉州市泉港区父母打工的养鸡场里,因女朋友的事和父亲罗仲明吵架。后离开泉州,一路坐车,漫无目的地来到了长泰县。罗正义说,女友嫌他穷,与他分手。他在长泰过着流浪的生活,在凉亭、工棚、废弃猪圈避雨睡觉,还到北环城大桥附近废弃房子里偷鸭,鹤亭小学的监控录像也显示,2013年8月15日凌晨0时34分,罗正义进入小学,偷了一把手机、一些香烟和一点盐,于1时10分才离开。

罗正义说,他对女人产生了仇视心理。

用布条勒死死者 还侮辱尸体

2013年8月17日傍晚,沿鹤亭园凉亭堤岸下的慢道往北环城路鹤亭大桥方向跑步的王某凤,进入了罗正义的视野,罗正义产生杀王某凤泄恨的念头,遂坐等王某凤返回。

约半小时后,罗正义见王某凤返回至堤岸下的栏杆缺口处,便从堤岸上冲过去,抓住王某凤身体右后侧。因王某凤反抗挣扎,两人失去平衡,一起从栏杆缺口处摔到底下的草地。

罗正义坐起来后,发现王某凤的额头在流血,就上前用双手用力掐其脖子,并在挣扎中扯破其衣服,罗正义又抓起王某凤胸前被扯破的衣服布条,用力勒其脖子,致王某凤当场死亡。随后,罗正义对王某凤的尸体进行奸淫,后将尸体拖至龙津溪里,并逃离现场。

法庭上,罗正义的援助律师辩护称,罗正义是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漳州中院审理认为,罗正义因个人感情问题迁怒于素不相识的被害人,杀害了无辜的被害人,不属于激情杀人。

漳州中院认为,罗正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侮辱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应数罪并罚。罗正义因个人感情问题迁怒素不相识的被害人,杀害无辜的被害人后侮辱尸体,并将尸体抛入河中,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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