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9月26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见习记者 谢洛静 通讯员 方丽艳 海都讯 近日,苹果公司发售iPhone6产品,引爆购机热潮。而受首发地域的限制,有内地果粉发现在境外购置iPhone6过关时被要求补税或退运。昨日,泉州海关提醒市民,国庆期间在海外购买iPhone6时应向海关报关纳税。 目前,iPhone手机的海关税率为物品价格的10%。根据海关总署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购买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超出5000元人民币、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泉州海关还特别指出,如果旅客购买了包括照相机、手机、电脑等应税商品,应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书面向海关关员申报,缴纳行邮税。同时,市民在出境时携带有电脑、相机、摄像机、名牌包等物品时应主动申报,这样入境时凭借出境填写的申报表可免予被征税。 而针对目前海外代购的热潮,泉州海关明确表示,由于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属于贸易领域,目前泉州海关对此类商品正进行重点监管。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