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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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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黄建攀 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31岁的连城女子蒋某香,没有固定工作,却以各种名目,许诺高额利息,非法集资1240余万元,造成680多万元借款无力偿还。昨日,连城县公安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蒋某香移送连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正月以来,蒋某香以帮人还款、放息、招标工程等为由,通过周某、罗某、兰某等人宣传高息借款,以月息3~3.5分或每万元日息50~20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还本付息,先后向30多人非法集资1240余万元。 钱到手后,蒋某香并没用于投资经营项目,而是将借款部分用于还本付息、标会和日常生活开支,其余集资款项不知去向。蒋某香本人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根本没有实际偿还能力,造成680多万元借款无力偿还,且资金去向不明,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今年1月21日,蒋某香为了躲债失踪,多名受害人无法收回借款本息,遂向警方报案。经过多次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蒋某香于6月27日向连城警方投案。8月1日,蒋某香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连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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