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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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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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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两场所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逾期未改被罚

N通讯员 杜振洲 吴文霞 林越玲 蔡丽萍 陈水秀

海都讯 日前,安溪县合兴工艺品有限公司和金谷盛江食品店,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而受到处罚。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该2家场所所使用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TZ/ABC)35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均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消防大队依法对2家场所及直接负责人各处5000元和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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