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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4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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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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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学校店面
不得出租给培训班补习班

N海都记者 林天真

海都讯 晋江市教育局消息,《晋江市学校店面承包租赁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已由该局印发,并已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学校店面的承包、租赁,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当充分考虑到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等的布局,避免相互干扰,不能出租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学校店面的承包或租赁费,须全额上缴,纳入学校经费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学校承包或租赁店面的消费,不得在其上缴的承包或租赁费中抵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店面的承包或租赁费收支情况要定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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