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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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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龚寿庆 李祖山 海都讯 少年躺车底下休息,司机不知情启动汽车,车轮不慎轧人,少年因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经调解和司法确认,少年家属共获得35万元人道主义赔偿款。 今年8月25日下午3时许,在石狮凤里街道仑兴停车场内,安徽籍少年马某躺在卢某的货车车底下休息,司机刘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启动汽车,悲剧发生(本报8月26日A27版曾报道)。事故发生后,经石狮市刑侦大队勘验,认定刘某在开车时未尽到驾驶人注意义务,应负主要责任;仑兴停车场未尽到监管职责,负次要责任;货车所有人卢某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责任。马某的父母与卢某、刘某、仑兴停车场,在事故发生后,由凤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并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仑兴停车场老板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人民币6万元,货车车主卢某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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