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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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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见习记者 陈紫玄 海都讯 “天气转凉,空调都不开,怎么还收空调费?”昨日,晋江市民张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前天下午3点,他在敏月公园乘坐晋江2路公交,车上没开空调,却被要求多交1元空调费。记者致电晋江公交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加收空调费将于本月15日结束,从10月16日开始,加收空调费的15条线路将恢复1元票价。 昨天上午10时50分,记者在阳光广场搭乘5路公交车,只见前门边窗户下贴着“空调开启,加收1元”,可车窗却全开着。记者问司机是否开空调,得到否定回答,但司机表示,开不开空调都是2元,这是公司规定。记者又在SM广场乘坐没开空调的2路公交,也被要求投币2元。 记者就此联系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李先生,他表示,对于公交车何时开启空调,一般允许司机根据天气和车厢状况灵活掌握,但对是否开启空调随时改变票价,则表示操作难度大。 对此,泉州致理律师事务所蒋宏斌律师表示,乘客乘坐公交车,就与公交公司建立了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交公司在乘客交纳了空调费后却没有履行开放空调义务,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乘客损失的违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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