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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5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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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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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缴半年 公积金可贷款
三部委发文,推进公积金异地互认、转接,放松贷款条件

N新华社 法晚

海都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二套房可贷款

首套额度提高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而原政策是须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取消4项收费

贷100万可省8000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本报昨日已作相关报道)。据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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