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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7版:房产周刊/服务·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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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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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热线通18005957709

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005957709(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Q1:夫妻共有财产的话,是不是离婚的时候都是平均分割?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回复:如果认定是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情况是进行平均分割。但是分割的形式比较多,例如有的是实物进行分割,有的是资金进行分割等。在处理原则上,通常是一人一半进行平均分割。

Q2: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是逐月冲还贷的。目前公积金账户中还有一些余额,可以每年提取账户中的余额,冲还贷款本金?如果可以的话,要怎么办理?

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在逐月提取还贷期间,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月应还贷款本息,不能再申请整笔提取冲抵贷款本金,也不得以其他形式提取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Q3:我之前购买的是安置房。当时买房的时候,房东还处于拆迁安置期间,房子还没办法过户。我们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了款项以及房屋交付的问题。可是现在房东拿到了房子,却迟迟不跟我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回复:虽然该房子在交易时,还属于未来的房产,但是合同是有效合同。因此,这位读者可以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约定,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Q4:晋江安置房交易服务平台是怎么回事?是说以后买安置房就可以到这里买是吗?

回复:据了解,晋江住建部门已搭建好安置房交易服务平台,相关专题页面,本周将挂在其官网www.jjsjsw.gov.cn上,可供市民发布求购、出售安置房信息,咨询热线0595-85620952。据悉,该平台将接受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委托,以及购房人委托,为买卖双方,提供规范统一的安置房房源信息收集发布、房屋交易过户办理等一条龙全方位服务。当然,买卖双方,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达成交易,再来窗口办理过户、办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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